“议价”医院在天津市的出现引起了不小的波动,实行“议价”的市一中心医院东院昨天已有十余名患者来咨询、“议价”。对于医疗“议价”这一现象,市卫生局、医院及物价部门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新生事物,一些医院表示,如果“议价”进展顺利,都会考虑“跟进”。
总医院党委书记赵凤喜称,“议价”关键是要有度,幅度要适当,否则有可能引向“不正当竞争”,但医疗价格将来肯定会实现浮动,“议价”不妨一试。
二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郭强则认为,“议价”肯定会受到患者的欢迎,但医院有个控制成本的问题,“底价”要定好,目光放长远是“议价”得以发展的前提。
“‘议价’与医改总体精神不违背”,口腔医院张洪杰副院长说,“议价”鼓励合理收费,但会给医院在价格、管理工作上带来问题,处理好是关键,“议价”的出现会引起整个卫生界的思索。
对于一中心医院东院在全国率先实行“议价”,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,“议价”可降低医疗费用,让一部分生活困难的患者看得起病,情理上说得过去。降价会使一些闲置机器运转起来,这样是否符合运营规律有待探讨。从“基本医疗需求要覆盖到每一个人”,“低水平、广覆盖”上来说,“议价”是有一定意义的。
物价部门的人士认为,“议价”幅度的合理性有待探讨,但“议价”的出现是种进步,“议价”项目不能盲目扩大,有些项目不适宜“议价”。医改措施出台后将允许价格上下浮动,这和“议价”倒是异曲同工。
针对“议价”的推出,一中心医院院长刘兵说,有的医患纠纷的发生是患者认为收费不合理,认为医院是“秋后算账”。如果不羞羞答答,事先就定好,这种纠纷便不会发生。只是以前一些患者并没有意识到,他们对价格也有一定的决定权。市场经济下,价格应得到医院、患者双方认可。